透過尤薏菁律師親自撰寫的法律專欄,我們將複雜的法律條文,轉化為您能懂的實用生活知識。藉由分享最新法律動態與深入進行案例分析,不論是一般民事、財產及不動產相關議題,或是家事、婚姻繼承等糾紛,幫助您在遇到問題時,懂得保護自己的最佳權益。
案例: 阿舍多年前喪偶,有二子阿德、阿兆及一女花花。阿舍生前即擬好遺囑,表示其唯一財產即位於台中市的2,000坪土地由花花繼承,阿舍在立完遺囑後三個月病逝,其繼承人申報並繳完遺產稅後,花花欲拿遺囑向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,阿德、阿兆認該遺屬違反民法特留分規定,花花不能逕自辦理登記。花花跟阿德、阿兆分別認為自己權益受損,所以紛紛向律師提出詢問。 說明: 一、花花是不是可以拿遺囑向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 …